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

频道:百科知识 日期: 浏览:0

Bitget下载

注册下载Bitget下载,邀请好友,即有机会赢取 3,000 USDT

APP下载   官网注册

凭借多年的区块链服务经验,我们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服务信息。这里介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其综合结算会员,选择随时随地解决玩币遇到的各类问题。,让你不再担心繁琐的职称评定。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06年9月8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由会员单位自发组成的交易机构自律性机构,受中国证监会监管。。位于上海。

2006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公司为基础的交易所,专门从事金融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和结算。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中国成立的第一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1-50160666,公司邮箱rd@cffex.com.cn,公司在艾奇有三个联系方式,其中一个电话号码。

公司介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6年9月4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宋林路300号八楼。

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现正在营业中。

通过爱企搜索查看更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信息和资讯。

It';it’不容易进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收益真的不高。一般来说,最基本的工资,加一';s的年终奖和个人福利,更是不到一万元,所以这种情况确实比较低。如果只是底薪,也就几千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福利特别好,所以大家';的工资特别稳定。如果有些女生追求稳定的生活,那';it’这份工作其实不错,逢年过节还会有一些优惠政策,当然还有年终奖。节假日加班,大家工资都会翻倍。,所以这个单位很好,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该交易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交易费用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时间的万分之一

?集合竞价09:10-09:14;撮合交易09:14-09:15(不接受交易指令)

?9:15-11:30和下午13:30-15:15连续竞价(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时间为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同

?第三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股指期货及其他期货品种在本所上市。

?第四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五条股指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价格变动、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大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最小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是沪深300指数。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人民币。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是股指期货的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变动价格为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的指数点必须是该点的整数倍。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和未来两个季度。季节和月份是指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

?第十一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成交的,以下一个交易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新的月度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二条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季度)和13:00-15:15(第二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季度)和13:00-15:00(第二季度)。

?第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大每日价格波动幅度是指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四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应当以现金交割。

?第十五条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是"手",而且一手等于一个合同。。期货交易必须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席位是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设立、参与交易、接受监管和服务的基本业务单元。。会员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多个席位。

?第十七条会员申请席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通讯和资金调拨条件符合交易所要求;

?(三)具有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业务系统和相关专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交易管理措施;

?(五)业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会员申请席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两年期货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报告,包括新增席位的理由、条件和可行性;

?(三)机构和人员现状,拟负责交易管理事务的主要人员名单、简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四)交易管理业务规则(包括数据安全管理规则);

?(5)计算机系统、通信系统(包括通信线路)、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配置清单;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本所自收到符合要求且上述条款内容属实的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报告予以书面回复。

?第二十条会员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同意其席位申请的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订席位使用协议。无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额外席位的会员需要与交易所签订单独的席位使用协议。

?第二十一条座位使用费应当按年收取。年申报席位数不超过20万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2万元;年申报席位数超过20万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3万元。申报金额是指买入、卖出和取消委托的数量之和。

?座位被撤销时,已收取的座位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会员交易设施安装和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符合开通条件,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会员应当加强席位管理和交易业务系统维护。重大设施需要更换或者技术调整时,应当事先征得交易所同意。席位迁出原注册地的,应当提前报交易所批准。。交易所有权人应当监督检查席位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席位应当撤销:

?(1)会员';的注销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

?(二)私自转包、转租或者转让席位的;

?(三)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行为或经查实已不符合开业条件的;

?(四)利用席位窃取机密或破坏交换系统;

?(五)会员资格被取消的;

?(六)交易所认为不适合拥有席位的。

?第二十五条因交易系统、通信系统等交易设施故障导致10%以上的会员无法正常交易的,交易所应当暂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

?第四章价格格

?第二十六条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与上述条款相关的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价格、波动、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买入金额、买入金额、结算价、交易量、持仓量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开盘价是指期货合约开盘前5分钟内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无成交价格的,开盘价为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第二十八条收盘价是指期货合约当日的最后成交价格。

?第二十九条最高限价是指期货合约在一定时间内的最高交易价格。

?第三十条最低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期货合约交易价格中的最低交易价格。

?第三十一条价格是指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时段的即时交易价格。

?第三十二条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期间的价格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

?第三十三条最高买入价是指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的即时最高价格。

?第三十四条最低卖出价是指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最低价格。

?第三十五条申购量是指期货合约当日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下单数量。。

?第三十六条申报卖出数量是指期货合约当日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格下单数量。

?第三十七条结算价是指期货合约当日一定时间内的交易价格按成交量加权平均的价格。结算价是当日未平仓合约的盈亏结算和下一交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计算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成交量是指一个期货合约在同一天的交易时段内所成交的全部合约的单边数量。

?第三十九条未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持有的单边未平仓合约数量。

?第五章订单和交易

?第四十条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单是指价格不受限制,按照当时市场上可以执行的最佳报价进行交易的订单。市价单未完成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订单是指以限定的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订单。。买入时,限价单必须以等于或低于其限价成交;卖出时,必须以等于或高于限价的价格成交。限价单当天有效,未完成部分可以撤销。

?第四十一条市价单只能以限价单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单的限价。

?第四十二条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限价内。,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交易委托单次最小起订量为1手,市价委托单次最大起订量为50手。限价订单';一次最大订购量是200批。

?第四十四条集合竞价的开市应当在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无成交价格的,开盘价为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不接受市价申报。

?叫拍卖可以';不要取消约会。

?第四十五条集合竞价采取最大交易量原则,即以此价格可以获得最大交易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卖出;所有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销售申报都被卖出;对于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相等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数量和卖出申报数量,按照少方申报数量成交。

?第四十六条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部分的顺序将在开盘后自动参与竞价交易。

?第四十七条限价委托竞价交易,交易所系统将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交易申报指令进行下单。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交易会自动撮合。匹配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笔成交价(cp)的中间值。即:

?当bpspcp时,交易价格=sp。

?Bpcpsp,成交价格=cp

?Cpbpsp,成交价格=bp

?集合竞价无开盘价的,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前一成交价格。,按上述方法确定第一笔交易价格。

?第四十八条新上市合约的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基准价是确定新合约上市首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依据。

?第六章交易代码

?第四十九条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交易代码是指会员与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第五十条交易代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交易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4位数字是会员号,后8位数字是客户号。如果客户交易代码为00120000001,会员号为0012。,客户号为00000001。

?第五十一条客户可以在不同会员处开立账户,但在交易所只能有一个客户号。交易代码中的会员号不同,但客户号相同。

?第五十二条会员应当按照交易系统的客户资料录入提示录入客户资料,不得跳栏或漏输。

?第五十三条会员应当对客户进行备案';s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信息通过电子文件与交易所进行沟通,并确保客户';的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五十四条会员在交易系统中录入客户开户信息后,客户交易代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经交易所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特定客户开立客户号,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开户申请,由交易所为其开立客户号。

?第五十六条会员应建立客户开户、变更和销户资料档案。。自然人客户信息为《自然人客户开户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客户信息为《法人客户开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客户注销信息包括《客户销户申请表》等。

?会员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上述信息20年。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客户交易代码:

?(1)客户';的备案材料不真实;

?(2)客户被认定为禁止进入市场的人员;

?(三)未按交易所要求提供客户备案材料的。

?(4)客户申请撤销;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会员用虚假信息协助客户开户。交易所责令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注销该客户的交易代码,并按上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细则和上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条的内容进行处理。

?第六十条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规则自2007年6月27日起实施。

国内四大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上海期货交易所:按照上述章程设立的法人,按照其章程履行上述章程规定的职能,实行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目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有11个,包括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

2。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经过两年成功的现货交易,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目前是中国证监会垂直管理的四大期货交易所之一。

3。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有玉米、玉米淀粉、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纤维板、胶合板、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焦煤和铁矿石、豆粕期权等16个期货品种。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设立。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交易所与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与客户和委托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与客户结算。

规范期货结算行为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常的期货结算,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和交易所上述章程,进行资金结算,划转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损益、手续费等上述条款的业务活动。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经过以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分享和介绍,相信您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综合结算会员有了大致的了解。想更多地了解中国';s金融期货交易所,关注,我们将继续为您分享!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地址: http://www.lyw520.com/baikezhishi/31170.html
文章来源: 小美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