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标准期货合约(螺纹期货合约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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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期货,是以螺纹钢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与其它商品期货相比,螺纹钢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从理论上讲,如果螺纹钢期货价格不是其现货价格,那么该期货合约就不具有价格影响力。但现实中,由于螺纹钢期货缺乏流动性不足,因此实际操作中成交量很少。自2009年4月26日中国国际期货交易所(ICE)正式上线以来,已经有11个交易所进行了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则修改。此次交易所对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是针对期货市场不断完善和成熟、防范期货市场风险、促进现货市场健康发展做出努力。因此,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此次交易所出台新规应对策略更加丰富而具体。本次对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从主要交易合约变化、交易时间安排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新规出台后,一方面对螺纹钢期货市场活跃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则对投资者而言有更加明确和直观的市场行为指引。

  • 1、对标的物的主要交易合约进行调整
  • 从标的物的交割月份进行调整,将螺纹钢的交割月份由前一月的5个增至10个,将原交割月由前一月的10个增至12个以上。自上市以来,交易所就致力于扩大期货品种的覆盖面,降低交易成本。因此,本次螺纹钢期货合约调整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在品种交易方面,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螺纹钢期货合约从原来的7个增至10个。其中涨幅最大的品种为螺纹钢期货合约,涨幅为42%;其次为热轧卷板等其他品种(原8个)期货合约;涨幅排名第三的是螺纹钢期货合约,涨幅为42%;涨幅排名第四的是热轧卷板等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幅排名第五的是螺纹钢期货合约,涨幅为48%;涨幅排名第六的是铁矿石期货合约,涨幅为35%。螺纹钢期货中上涨最为强势、涨幅最大的品种为热轧卷板(8.31%)。此外从持仓要求方面来看也进行了调整,以减少操作风险以及降低交易成本。从交割方式方面来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期货公司的仓库进行交割品仓储作业以降低成本,另一种则是在期货公司仓库进行交割操作以降低成本。两者相结合能够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和维护交易秩序。新规的实施对交割结算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 2、维持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 螺纹钢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根据市场情况在±10%至±30%之间调整。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1:30。为使投资者能够充分利用交易日的时间,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本次交易所将螺纹钢期货交易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9:00至11:30。交易时间结束后,投资者应在当日结算时进行平仓。若平仓时已满足不了合约月份价差要求的合约可以按照现有的交易规则调整交易时间或提前进行平仓交易。调整后的交易时间为:5月11日前,未平仓合约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6月9日前,未平仓合约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但不进行平仓交易;6月10日前完成交割手续后不转入交割月份。7月8日前仍按原有规定执行交易时间及提前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活动。如果需要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仍需按现行规定进行平仓交易;如果已经办理完交割品交割手续且未产生任何损失已得到补偿的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活动的相关交易活动;对于未进行平仓交易未得到补偿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交割月份价差调整其参与交易活动的可用资金比例与参与费用标准来调整其参与交易活动的可用资金比例等政策方式来满足其参与交易所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中规定的最低持仓标准。

  • 3、每日无盘后最低限价制度
  • 每日无盘后最低限价是指某一交易时段,某一品种的价格在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以外的价格成交的行为。由于该价格交易时段内有其他品种的合约上市交易,因此需要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按照较高的价格成交。具体来说:1.同一合约不同时段进行交易时,以当日最高价格为基准进行交易。3.同一品种的交易时段内可以进行多空交易,也可以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当集合竞价成交后不能达成价格时,应在集合竞价结束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限价申报须遵循以下原则:①遵循公平原则;②采取竞价方式;③遵循价格优先原则;④采用限价优先原则;⑤实行一次成交原则。4.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是指以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优先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或卖出价款或卖方收取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优先是指卖方向买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或买卖价款及卖方收取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优先是指买方优先于卖方获得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或买卖价款及买方收取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或者买卖价款及卖方收取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的方式进行交易)行为进行交易。5.涨跌停板制度就是在收盘前15分钟不能确定涨跌幅度时采取的制度之一。!规则解读!

  • 4、调整交易时间
  • 对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时间进行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现行螺纹钢期货交易时间为每分钟交易时间段的9:00-9:15,即上海市场交易日下午2:30-5:30、6:00-9:15和9:15-9:25时。为提高成交活跃度(不交易),交易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合约交易时间进行了调整。从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交易规则》中可以看到,原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合约交易时间为9:15-9:25区间连续交易时段。而此次交易所对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时间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的交易策略,扩大了合约间波动幅度。除了交易所对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时间进行调整外,近年来国内部分期货公司也有调整期货合约交易时间的要求。上海期货交易所此次也调整了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时间规定:在9:00-9:15和9:15-9:25时段连续交易时段内交易的前5笔(含)单笔申报有效,且最大下单数量不得超过10手;成交后不立即申请平仓且维持现状直到下一交易日9:00-9:15;最大持仓限额不超过1万手(不含)(见附表)。而国内其他期货公司的交易时间基本都不变:9:00-9:15和9:15-9:30不交易时段内交易不停止。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中,9:30-10:30、13:00-15:00属于开盘时间,其余时间段为非整点市时间。。

  • 5、限制持仓量
  • 自2014年5月13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开始对交易所会员和客户持仓量实施限制。限制持仓量是指当持仓合约成交量达到或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标准时,按规定应予以强制平仓的持仓量;非按规定应予以强制平仓的持仓量;某品种成交量达到或超过交易所规定标准(例如热轧卷板成交量达到或超过交易所规定标准)时,该品种的所有投资者可在交易所结算时强行平仓的规定。此外,交易所还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增加限制持仓量的种类:①单品种交易所规定的限制持仓量数量;②限单量合约;③不允许持仓量未平仓情况下不允许交易的最低保证金比例;④持仓量未平仓不被视为平仓的情形;⑤其他可以限制持仓量的情形。交易所会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需求作出对持仓量相关限制举措:①限单量交割月合约限制持仓量量增加的情况下:③特定商品期货合约增加或减少持仓量情况下:④特定商品期货合约调整持仓量的情况下:⑤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化导致持仓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⑥特定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⑦其他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化导致持仓量上升或减少的情况下:⑧特定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下降或减少的情况下:⑨其他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下降或减少的情况下:⑩特定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变化而减少的情况下:⑩其他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变动而减少时:⑩其他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变动而减少时:⑩其他特殊商品期货价格变动导致持仓量变化而减少时:④合约到期日根据品种特点选择实行或增加适用合约条款的情形:⑤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调整适用合约条款或对不适用合约条款作出说明时:⑥特定商品衍生品合约到期日根据品种特点选择实行或增加适用交割月合同条款的情形或其他特殊商品期货合约条款情况做相应规定处理时需要修订合同条款或规则时:⑦交割月份根据品种特点选择。


重磅!螺纹钢期货合约规则全面修订,市场活跃度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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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d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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