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汽车牌照额度(2017年上海牌照价格)

频道:股市消息 日期: 浏览:0

在上海市采取车辆额度拍卖的背景下,一些持闲置车牌额度的人和迟迟拍不到牌的人动起了“租车牌”的心思,催生出沪牌额度租赁市场。此类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吗?又有哪些法律风险?本期闵法拍案为您一一道来。


案情简介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原告小陆诉称,双方签订了《车牌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闲置沪牌额度,被告提供车辆并将车辆过户给原告,原告取得并将沪牌挂到该车辆上,交由被告使用,定期收取租金。因被告既未支付后续租金,也拒绝将系争沪牌返还给原告,且现车辆有2年的违章记录没有处理,公安机关也无法定位到车辆,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并返还系争沪牌。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被告闵闵公司辩称,其实被告将额度租给了案外人小高。2020年1月车辆就已经找不到了,等于没有再继续使用,故被告不应再支付牌照租金。


法槌敲响时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查涉案事实和双方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做出了这样的认定和判决:


本案中,原告向被告提供个人车牌额度,由被告用非原告的自有车辆办理了车辆上牌手续,车辆登记在原告名下但由他人使用,原告收取租赁费用,上述行为造成了车牌额度持有人和实际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规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明确禁止转借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增加机动车管理的难度,扰乱了客车额度的管控,容易诱发“屯牌”“地下车牌市场”等现象,扰乱客车额度拍卖市场秩序,最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认定为无效。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首先,因《车牌租赁合同》认定无效,故被告应及时向原告返还沪XXXXXX的车牌额度。因沪XXXXXX车牌已登记在原告名下,故原告关于要求被告返还车辆牌照的主张,实为要求被告配合原告办理退牌手续、返还客车额度,本院予以支持。其次,被告因擅自转租导致无法配合原告办理客车额度的返还手续,理应参照《车牌租赁合同》支付相应数额的占有使用费。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官说法


车牌额度租赁风险大,会涉及到产生收取“配合手续费”及车辆所有权纠纷、法院对合同效力持否定性评价、相关判决存在执行障碍等问题。车牌租赁的履行及执行风险,并非如相关中介所说的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设置进行规避。车牌额度的潜在出租方和承租方均应谨慎考虑,切莫因小失大。


私下进行车牌额度租赁容易产生纠纷

此类合同履行中配合度要求高,承租人需要出租人配合才能办理年检、续保手续,出租人需要承租人配合才能办理额度退还手续,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方借机要求收取“配合手续费”的风向。对于承租人而言,车辆登记在出租人名下,还容易引发车辆所有权纠纷


法院对合同效力持否定性评价

车牌额度租赁,造成额度拍卖与实际使用脱钩,意图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增加机动车管理的难度,妨碍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客车额度的统筹监管及额度拍卖市场秩序,有悖公序良俗。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角度考量,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无效的法律后果存在执行障碍

因客车额度属于行政许可,对于配合退牌、返还额度的判决在执行中仍需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包括必须提供车辆及车牌,以及车辆外观、年检、违章等一系列问题,增加执行难度,也给租赁双方带来相应风险。本案中如果一直无法定位到车辆及车牌,原告小陆将面临无法办理额度返还手续的障碍,进而无法使用自己的车牌额度。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车牌虽然不好拍,租赁合同不能签,

有人声称可规避,擦亮眼睛莫轻信;

公序良俗被违反,合同效力无保障;

履行配合要求高,相关纠纷易发生;

车辆登记非车主,权属不清引争议;

车牌他人手中握,拿回额度受掣肘;

法律漏洞切莫钻,财物两空悔莫及。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沈 璐

上海闵行法院

七宝法庭

法官助理


—————

本期作者


拍到“沪”牌可以租出去赚钱吗? 小心!风险非常大!


来源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地址: http://www.lyw520.com/gushixiaoxi/5112.html
文章来源: lisa
上海2017年汽车牌照额度(2017年上海牌照价格)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