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甘青
近日,网友“程先生”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发帖质疑,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何不能使用医保卡。
他说,近期城区部分医保药店因违规销售被医保局处罚,暂停使用医保卡业务。此处罚措施给广大医保卡用户造成极大不便。建议医保部门改进处罚措施,既对违规药店进行惩戒,又不伤害广大医保卡用户的利益。
市医保局回复,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市医保局于今年4月组织社会监督力量重点对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将生活日用品、化妆品、食品、超出医保范围外的保健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刷卡销售等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经检查对超出医保范围外严重违规的33家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给予了1至3个月医保停机整顿处理。
市医保局介绍,目前,可正常刷卡的市直定点零售药店还有147家,其范围覆盖咸宁温泉、永安城区及市直企业所在的乡镇,仍可保证参保人员就近购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