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巴塞尔(巴塞尔协议3关于资本金融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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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将落地:利好哪些银行,如何影响债市

新修订的“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将对银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银行,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资产规模和跨境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商业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并引导聚焦服务县域和小微。

国泰君安证券研报分析认为,根据《办法》,A股上市银行都为前两档。按照表内资产规模推测,兰州银行、青农商行、西安银行、厦门银行、常熟银行、紫金银行、无锡银行、张家港行、苏农银行、江阴银行和瑞丰银行为第二档,其余为第一档。第一档银行全部要执行新的内评法或权重法,第二档银行均采用权重法。具体对银行个股的影响要看各家银行具体的资产结构。

利好优质城商行

此次修订的《办法》还首次明确了商业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资本计量标准,引导银行落实穿透管理要求。参照国际标准,提出三种计量方法,分别是穿透法、授权基础法和1250%权重,并详细规定了各方法应满足的条件。

“总体而言,监管层鼓励商业银行向优质企业、中小企业、零售领域进行信贷投放,鼓励配置地方政府一般债;但不鼓励脱实向虚,房地产开发贷的投放必须审慎。对于房地产开发贷、票据和同业资产占比较高的银行,可能出现资本充足率下降的现象;对于中小企业信贷和零售贷款占比高、地方政府债券风险低的银行则构成利好,尤其是当前资本金相对紧张的城商行更为受益。”国泰君安证券表示。

财通证券研报则指出,权重法大幅调整了业务的风险权重,对公司业务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调整更加细化全面,针对投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的风险权重有一定下调,引导商业银行资产投放向质量更高的投资级企业和中小企业;另一方面,零售类资产整体的风险权重占比是下降的,本着“轻资本”的经营方针,后续银行资产投向也会更加倾向于零售资产。考虑城投平台大多不属于投资级公司的范围,且专业贷款中项目融资运营前风险权重有一定上调,银行投向城投项目资本占用增加,预计后续银行对城投方向的融资也会进行一定的业务调整。

广发证券则表示,《办法》对于银行风险资本的管理更为差异化和精细化,传统信贷和非银行债券业务风险权重下降,银行同业债权风险权重提高,体现了规范同业,促进实体的监管取向,利好资产端传统业务占比高,负债端同业负债占比低的银行。

对债券市场影响几何?

近几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地方债、城投债、企业债等始终备受关注,《办法》此次对债券资产的风险权重也有调整。作为债券市场最重要的配置型力量,银行对地方债、国债、同业存单、二级资本债等品种的定价有重要影响。

平安证券总结称,新规对债券市场影响偏空一些,但考虑到近1年的过渡期,负面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有望被平滑。从政策精神看,在银行资本充足率基本平稳的情况下,提升了银行同业的风险资本占用,降低了部分对公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资本占用,有利于增加“资金空转”的监管成本,引导银行服务于实体经济。从期限结构看,在3个月到一年期限的负债管理上,银行对央行的依赖可能进一步提升,这一段利率曲线可能有望陡峭化。在品种方面,银行部门的同业负债、同业存单、二级资本债资本占用提升,面临重定价压力;政府部门的一般政府债吸引力增强;实体部门的资本占用边际下降,但由于银行更方便通过信贷而非信用债支持实体融资,反而因为信用投放抬升而容易带动利率上行,因此对债券整体偏利空,相对受益的可能是产业类投资级信用债。

光大证券指出,对于债券资产的风险权重调整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将地方政府一般债风险权重由20%下调至10%,二是将次级债券(二级资本债、TLAC工具)的风险权重由100%上调至150%,对于这两类债券的影响也是“一松一紧”。其他债券风险权重均未发生变化。

“新规框架下,地方政府一般债风险权重由20%下调至10%,意味着较国债风险权重仅稍高,收益率理论上应向国债收敛。”光大证券认为,但现实情况可能并非如此。对比之下,国债明显具备更优的流动性和质押便利性,地方债流动性欠佳,市场化定价仍显不足。这意味着,《办法》落地后,预计地方政府一般债收益率下行空间较为有限。

中信证券研报认为,预计目前商业银行持有的银行次级债券规模在1万亿左右(未考虑通过资管产品持有),此次二级资本债投资风险权重由100%提升至150%,叠加资管产品的穿透式计量,预计部分银行未来仍存在减少相关资产持有的可能,以上因素或将一定程度扰动市场短期预期。

财通证券也表示,债券市场业务方面,整体利好地方政府一般债、中高等级信用债、ABS,但对二级资本债、3个月以上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产生一定负面冲击。地方政府一般债风险权重从20%下调至10%,中高等级信用债风险权重从100%下调至75%,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下限为15%,符合“简单、透明、可比”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优先档次的风险权重下限为10%,风险权重的下调会驱动商业银行进行这类债券的投资。而银行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从100%上调为150%,对于二级资本债的流动性会产生一定负面冲击。

次级债风险权重的提高,也将使得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难度加大。华泰证券认为,二级资本债从2018年开始大量发行,2023年将进入密集赎回期,不赎回风险上升,银行永续债从2019年开始出现并大量发行,2024年将进入密集赎回期,且赎回条件较二级资本债更为苛刻,总之未来低资质二永债更易遭受事件和估值冲击;二是近期监管,包括《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和《办法》的发布将导致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增大;三是当前低资质二永债利差保护仍不充足,非市场化发行较多的中小银行次级债调整压力或较大,未来不同资质二永债利差大概率走阔。

“商业银行持有的同业存单占全市场的比重约为25%-30%,考虑到货币基金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服务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因此银行实质上所能影响的仓位可能更高。这一规定可能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银行会倾向投资期限更短的同业负债,发行期限更短的同业存单,可能使得3个月到1年期限的同业曲线陡峭化。二是银行在3个月以上到1年期限的流动性管理过程中可能更加依赖央行OMO及居民短期存款。三是资本充足率更高的银行在获取同业负债方面更有优势,银行的头寸也更容易向头部集中。”平安证券在研报中如此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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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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