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磐安的养老金调整啦!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我县将于7月底前
将养老金增补金额发放到位,
预计惠及全县近2.7万退休人员。
哪些人可以调?
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怎么调?
调资由三部分组成: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缴费年限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月基本养老金部分: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适当倾斜
在以上两部分的基础之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有关"养老金"的常见问题解答
我县职工养老保险对参保年龄有什么要求?
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工或拥有我县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在劳动年龄段内(男60周岁前,女50周岁前)都可以申请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如何办理?
企业等单位员工参保,单位要先办理社保参保登记,缴费登记等相关手续,然后单位经办人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为员工参加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等个体首次参保,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窗口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县内相关银行办理代扣社会保险费手续。
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我县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①年龄条件: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和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退职的年龄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
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
可否补缴?怎么补?
职工养老保险没有连续缴费而中断缴费的,本人要求补缴,可到县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科填写《中断补缴申请表》,同意补缴的,本人可凭补缴单到县工商银行缴费或者办理银行代扣缴费。补缴金额按补缴时的标准计算。建议参保人员在参保后要连续缴费,不要中断,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区域如何转移?
①参保人凭身份证原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②将参保缴费凭证拿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③转入地社保机构若同意转入,会将同意转入联系函寄至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
能否一次性补缴?
目前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可以一次性补缴: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规定: 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延长缴费五年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
②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规定的非农户口人员、复退军人、下乡知青,以及经组织人事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干录用或招工手续的原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因辞职、除名、自动离职原因离开单位的人。此类人员可以由本人向县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补缴。
③符合磐政〔2007〕72号、磐政办〔2013〕1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的,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补缴。
若市民对退休、养老金方面有疑问,可向县人力社保局咨询。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壶厅西路56号,康利达门楼2楼。
电话:职工退休84663982、居民养老84663981
快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你父母!
来源:磐安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