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2,579,375.65 元,本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579,375.65元。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
1、公司基于2018年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
2、公司主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需要资金支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8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8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