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针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评价尚属空白,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一般仅仅考虑收益率、发行机构、期限等简单指标,缺乏评判信托产品投资价值的综合标准和分类标准。
“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综合情况,并通过评分和分类的形式,对投资价值进行归类排序。评价体系能够帮助投资者从发行机构、产品两大维度全面了解信托产品,以辅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一、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背景
近年来,信托一直占据着资管行业第二大市场份额,是投融资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与此同时,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和实施,就资金信托而言,单一资金信托向集合资金信托转变的趋势愈发明朗,未来,集合资金信托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季度末,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8.69万亿,环比下降5.89%,占比39.50%,而集合资金信托占比稳步增长,超过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在当前去通道、去嵌套的严监管氛围下,传统银信合作通道业务规模仍在收缩,体现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集合资金信托占比不断提高,随着信托公司普遍加强财富渠道建设,注重主动管理能力培养,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图1:2010年—2019年Q3季度信托资产按资金来源的规模及其占比
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介绍
(一)评价目的
目前,针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评价尚属空白,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一般仅仅考虑收益率、发行机构、期限等简单指标,缺乏评判信托产品投资价值的综合标准和分类标准。
“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综合情况,并通过评分和分类的形式,对投资价值进行归类排序。评价体系能够帮助投资者从发行机构、产品两大维度全面了解信托产品,以辅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二)评价对象
“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对市场上新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进行评价,从资金投向上,包括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的集合产品,不评价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
(三)评价的基础与方法
“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立足于委托人/投资者角度,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进行评价,通过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结果,以服务于市场主体各方的需求。
本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为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即投向基础产业、工商企业、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不包括投向证券投资的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评价涵盖两大维度--产品发行机构和信托产品,评价权重各占50%。产品发行机构维度的评价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公司实力、资产管理能力、受托人声誉、历史产品表现;在信托产品维度,评价体系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产品收益、产品期限、产品投向及风控措施、交易对手等。
具体如下:
(四)评价结果展示
根据上述方法,我们定期对市场新发行的产品进行评价,将每期评价结果排名前10%的产品定为五星级产品、前10%到前20%的产品定为四星级产品、前20%到前40%的产品定为三星级产品、前40%到前60%的产品定为二星级产品、前60%以后的剩余产品定为一星级产品。
我们每周对评价排名前20%的产品进行展示。
三、2019年11月下半月星级产品评价结果
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有53家信托公司合计发行了551款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从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来看,551只产品得分的平均值为53.73,中位数为54.65。下半月各家机构发行的产品得分较上半月有一定提升(11月上半月706只产品得分的平均值为50.99,中位数为51.49)。
从评价结果来看,11月下半月参评的551款产品中,五星级产品有55只,最低分为67.94;四星级产品有58只,最低分为62.55。
获评为五星级的55只产品涉及7家信托公司,包括光大信托、五矿信托、中信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民生信托、上海信托,其中光大信托、五矿信托、中信信托入围产品数量位列前三。